(一)“三免”资助政策
对具有本市学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免除义务教育借读费。
(二)“两补”资助政策
助学补助 :
1.资助范围:具有本市学籍,在本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含随班就读学生)、工读学生、及北京市户籍在山区的学生。
2.资助标准:按照每人每年300元的标准给予助学补助。
生活补助 :
1.寄宿生生活补助
资助范围:具有本市学籍,在公办农村寄宿制中小学就读的寄宿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寄宿学生;在本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残疾寄宿学生(含随班就读学生);在本市工读学校就读的寄宿学生。
资助标准:小学每人每月300元、初中及以上每人每月360元,每年按10个月计发,同时免收住宿费。
2.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资助范围:具有本市学籍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脱贫不稳定家庭、边缘易致致贫家庭学生;在我市特殊学校就读和在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的残疾非寄宿学生;具有本市学籍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具有本市学籍的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资助标准:小学每人每月150元,初中为每人每月180元,每年按10个月计发。
(三) “三免两补”政策依据:
《关于完善义务教育阶段“三免两补”等政策的通知》(京财教育〔2017〕140号)、《关于调整基础教育学校生活补助标准等政策的通知》(京教财〔2017〕18号)、《关于扩大义务教育学校生活补助范围的通知》(京教函〔2019〕45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基础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京教财〔2020〕4号)。
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包含宏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教科书费、住宿生免住宿费。
一、普通高中资助项目及标准
(一)宏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具有本市正式注册学籍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奖励2000元。不含内地民族班就读学生。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具有本市正式注册学籍的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内地民族班就读学生。
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其中烈士子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因公牺牲民警子女每年3300元。
(三)免学费、教科书费和住宿费。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免学费、教科书费、住宿生免住宿费。
二、 资助范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及其子女、领取生活困难补助金对象及其子女、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民警子女、低收入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学生。
三、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北京市普通高中资助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京财教育〔2018〕2026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教财〔2020〕22号。
温馨提示
通州区2025-2026学年学生资助工作即将开展,请持有资助证件的家庭,尽快加盖年审章。2025年秋季学期配合班主任完成《普查承诺书》,申请资助的学生准备好相应的证件和户口本。
如有疑问,敬请家长随时与我们取得联系。(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8910186616)
校园欺凌举报电话:宋久峰老师 69557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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