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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新闻
传承中华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探索民族团结互通互融之路 -------潞河中学"民族团结艺术周"活动
发布时间:2018/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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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714-23日,我校韵之灵国乐团在李敏主任、谢丹老师和姜恩天老师的带领下,从京杭大运河岸来到伊犁河畔,和当地伊犁州歌舞团一起开展“民族团结艺术周”活动。期间,21名各族学生经过两个单位老师们的悉心指导和严格训练,互学乐器,互磋乐理,短短一周时间,师生共同完成了《英雄》、《塞上古韵》、《母亲》、《遇》、《源》五首乐曲的排练和演出。

 720日下午,我校国乐团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歌舞团联合举行了艺术交流实践和民族团结签约仪式。我校徐华校长与伊犁州歌舞团李青梅书记共同签署了潞河中学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歌舞团民族团结艺术教育的合作协议,并为联合教育基地揭牌。伊犁州歌舞团为我校赠送了哈萨克族乐器冬不拉,我校以民族传统乐器中阮作为回赠。

随后,潞河韵之灵民乐团和伊犁州歌舞团联合为各位领导、家长和老师们呈现了一场完美的视听盛宴。在汇报演出中,以高一学生郭艺的自创曲目《塞上古韵》开幕。这首曲子以一件宋代失传、后人修复的古老乐器雁飞篪为主奏乐器,结合中阮、大提琴、二胡和大堂鼓共同完成。“韵之灵”国乐团的学生表示,通过对雁飞篪这个乐器的深入了解感受到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增强了通过民族乐器学习来了解探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信心。

在整个艺术周期间,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副司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副局长刘培俊在观看艺术教育成果展示时给予肯定,并表示,此次活动通过艺术教育的方式探索了“搭建孩子成长平台、架起民族友谊桥梁、深化两地合作模式”的教育创新、艺术创新和艺术教育创新之路。他同时指出,这次活动,为民族教育融合模式的运行、推广和实现提供了案例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