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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潞河中学设立中国共产党北京市通州区潞河中学委员会,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发挥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行使职权,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学校设党委书记1人,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委员共7人,委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基层党组织选举有关规定产生,每届任期3年。校长1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并承担主要行政责任和相应法律责任,目前学校实行书记、校长“一肩挑”。学校校长、副校长由上级党(工)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选聘。

 

潞河中学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党务办公室、行政办公室、教学处、学生处、总务处、科研处、内地新疆班工作办公室及学校团委。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实行聘任制,由学校党委按照干部管理相关规定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