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护航成长
共筑和谐校园
为进一步普及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深化未成年人对有组织犯罪的认识和理解,增强未成年人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3月6日下午在第一报告厅,通州区人民检察院的高级检察官马晓霞为潞河中学初二年级同学们带来了《与法同行 共护未来——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讲。
讲座上,主讲人马晓霞检察官,从法律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总则、常见违法犯罪行为识别及防范等方面入手,围绕有组织犯罪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妨碍校园及周边秩序等问题,重点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相关的内容,同学们在马检察官的讲解中了解了什么是有组织犯罪。
马检察官还通过视频让同学们直观地了解了有组织犯罪对于未成年人的危害性,明确了校园黑恶势力的表现形式。
在讲座过程中马检察官还和同学们进行了互动,同学们各抒己见,表达了自己对于有组织犯罪危害的理解和抵制的决心。通过讲座和互动,教育及引导学生加强法律知识学习,自觉抵制有组织犯罪,远离不良交友圈,防止遭受有组织犯罪的侵害。
在讲座的结尾,马晓霞检察官还向同学们普及了检察院和检察官的职责职能,激发了同学们热情,埋下了梦想的种子
初二年级师生通过本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法律宣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法制观念,营造了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