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会一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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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即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一课”即按计划上好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

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本级支部的决议,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支部党员大会有时可以吸收非党员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二)支部委员会

1.主要内容:传达、学习中央及上级党委的有关文件、指示、重要会议精神,通报一个时期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和其它重要情况;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讨论制定本单位长远规划,年度、半年计划,工作总结及报告上级党委的有关事项;讨论本单位三个文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作出相应的决议或决定;讨论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教育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讨论本单位干部的选拔、任免、调动、工资奖励、处分等问题,并按有关程序办理;制定、修改重要的规章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上级党委、政府要求讨论的问题和其它需要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2.议事规则: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和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在时,由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会前要确定中心议题,并通知支委做好准备;支部委员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进行;委员不能出席会议,但对会议议题有意见或建议的,可在会前提出。党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会议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正确集中委员的集体意见,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如出现不同意见,要反复酝酿、充分讨论,作出正确决议。讨论决定重大问题,赞成的委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员的半数,才能形成决议或决定。须报上级党委批准的,要按程序报批。

3.决议的执行: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的问题,每个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决议作出后,要研究制定执行决议的具体措施,并按照委员各自工作职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检查督导,确保各项决议的落实,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新的情况,可按组织程序提出。在没有作出新的决定前,不得有任何相违背的行为。

(三)党小组会

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不划分党小组的党支部,其党员的组织生活、学习等活动,由支部书记直接组织)。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完成各项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小组分配工作的完成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改选小组长、酝酿支委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候选人,研究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方面的工作;针对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上好党课

每半年组织一次党课,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内容为:党的基本如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马列主义、毛译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基本理论,政治经济形势教育,先锋模范人物的事迹报告等等。讲课人可以是支部委员、上级领导或专家学者。